香港公司清盤/註銷程序
公司清盤是指當公司無法償還債務或決定停止經營時,透過法庭程序處理公司資產及債務,並最終解散公司的過程。在香港,公司清盤一般分為自願清盤及強制清盤兩種方式。
公司清盤是什麼?
在計劃終止公司運作時,如疏忽有關的法律終止手續,可能違反相關法例,在情况嚴重的情況下,甚至有可能被逮捕或對之後的出入境造成影響。
清盤(英語:Liquidation)是一種法律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包括生財工具的機械、工廠、辦公室、物業以及所持有的專利、債權和有價證券等),在短期內出售,變回現金,按先後次序償還(分派給)未付的債項,之後按法律程序,宣佈公司解散的一連串過程。
自願清盤
在自願清盤之下,亦分為由公司成員(包括股東)自動清盤,或由債權人自動清盤,而且自願清盤並不一定因資金問題、財務困難導致的。
強制清盤
一旦公司面臨財政困難,或因無力償債而需要結業變賣資產的的時候,債權人或公司股東都可以申請清盤呈請,然後香港高等法院將頒布「強制清盤令」。
臨時清盤人
遞交呈請書後,若公司的資産陷于險境,呈請人可透過其代表律師向法院申請,委任破産管理署署長或兩名合適人士爲有關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清盤令
呈請人向法院提出呈請後,法院會訂定聆訊日期,而呈請人則須將清盤呈請書之鈴印副本送達有關公司及破産管理署署長。
邊個可以申請清盤?申請清盤前要符合咩條件
好多人以為只有債權人先可以申請清盤,其實有資格提出呈請嘅一方唔止一種。下表列出常見嘅申請清盤身分、各自需要嘅前提條件,以及實務上最常遇到嘅難點。留意呈請資格同門檻可能因法例修訂而改變,實際應以現行條文為準。
申請清盤嘅一方 | 前提條件 | 實務難點 |
|---|---|---|
債權人 | 有到期而未獲清償嘅債項,並已按規定發出法定要求書 | 須證明公司無力償債,單有欠款未必足夠 |
公司本身 | 股東通過相關決議,決定申請清盤 | 須確認決議程序及會議紀錄符合章程要求 |
股東/分擔人 | 持股符合規定期限,並能說明申請清盤嘅理由 | 須提出法院認為合理而公平嘅理據 |
清盤人(其他程序中) | 於現有程序中發現需要另行處理嘅關連公司 | 涉及多間公司時時間表要協調 |
有關政府部門 | 按法例賦予嘅權力提出 | 一般涉及公眾利益或監管事宜 |
實務上,最常見嘅仍然係債權人申請清盤同公司自行申請清盤兩種。前者通常由一封法定要求書開始:債權人發出要求書後,公司如果喺指定期限內無清償亦無提出合理爭議,債權人就可以據此申請清盤。所以收到法定要求書嘅一刻,其實已經係倒數階段,唔應該當普通催款信處理。
至於公司自行申請清盤,好處係時間表相對可控,可以自行安排資產處置同員工安排;缺點係要有足夠資金支付前期開支。如果公司連基本費用都無,實際上好難主動申請清盤,最終往往變成被債權人推動。所以決定要結束業務嘅話,及早評估反而慳錢。
申請清盤前應該準備嘅資料
類別 | 具體內容 | 點解申請清盤時需要 |
|---|---|---|
公司文件 | 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周年申報表 | 確認法人身分及股權結構 |
財務報表 | 最近三年報表、試算表、總帳 | 評估資不抵債程度 |
銀行紀錄 | 所有戶口最近 24 個月月結單 | 追查資金流向及可變現資產 |
債權人名單 | 供應商欠款、貸款合約、個人擔保文件 | 申請清盤後需通知全部債權人 |
資產清單 | 存貨、設備、應收帳、物業及按揭資料 | 決定變現次序 |
僱員資料 | 僱傭合約、糧單、強積金紀錄、假期結餘 | 涉及欠薪保障相關安排 |
稅務資料 | 評稅通知書、報稅表、未清繳稅款 | 影響結案時間 |
法律文件 | 進行中訴訟、法院命令、法定要求書 | 判斷有無時限壓力 |
呢批資料唔需要一次過齊備先可以開始。實務做法係先用公司文件同財務報表做初步評估,同時列出仲欠邊幾項,分批補交。等所有嘢齊晒先至申請清盤,通常只會令時間拖長,亦可能錯過部分關鍵時限。
另外要提醒:由公司出現財政困難到正式申請清盤呢段期間,董事處理資產嘅方式會被日後審視。呢個階段唔應該自行變賣資產、優先償還關聯方,或者將款項轉出。有任何疑問,應該先諮詢專業人士再行動,唔好憑印象決定。
申請清盤前嘅五個自我檢查
檢查項目 | 如果答「是」 | 如果答「否」 |
|---|---|---|
公司有無能力清償全部債項? | 可能唔需要申請清盤,考慮註銷公司 | 須按資不抵債情況申請清盤 |
有無收到法定要求書或法院文件? | 時間好緊,應即刻處理 | 仍有空間主動安排 |
近三年帳目齊唔齊? | 可以直接進入評估 | 須先補做紀錄再申請清盤 |
有無董事個人擔保? | 公司同個人兩邊要一齊評估 | 可集中處理公司層面 |
股東之間有無爭議? | 申請清盤前先處理內部共識 | 程序會順暢好多 |
呢五條問題答完,你大致就知道自己應該即刻申請清盤,定係仲有時間做準備。實務上,最蝕底嘅情況係明明有條件主動申請清盤,但一直拖到被債權人推動,最後時間同成本都由對方主導。
另一個實用做法,係將申請清盤同註銷公司兩條路線嘅預計時間同開支並排寫低,再對照公司手頭現金。有啲個案表面睇註銷公司較平,但補做帳目同稅務嘅工夫做落去,未必真係慳;相反有啲個案一開始就清楚應該申請清盤,愈早啟動,清盤收費同時間反而愈可控。
避免企業清盤危機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下稱「法院」)可在下列情况將一間有限公司清盤:有關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或已經通過特別决議案,决定將公司交由法院清盤;又或法院認爲將公司清盤才合理而公平。
一般來說,公司一經法院下令清盤,便無能力促使其資産的所有權有所更動,而管理公司一切事務的權力,亦由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東移交清盤人。有關公司清盤的法例,詳載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及公司(清盤)規則內。
- 債務重組
- 保留現金流
- 股東集資
- 業務重組
公司清盤以外的方法
建議若企業已面臨清盤的危機,可透過債務重組與債權人協商,爭取對公司財政有舒緩作用的措施,例如有延長還款期,容許暫時還本不還息等。
可嘗試向各股東集資,會比向銀行借錢快,亦可免除利息壓力。像國泰航空,亦用此道宣布一連串供股集資計劃。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公司股東都願意集資。
企業最好保留最少半年現金流,雖然時仍有保就業計劃及防疫抗疫基金,但過後企業便要現金支撐,靠自己應對難關。
因應公司情況作出擇業務重組,例如結束虧損的業務,保留有盈利的業務;或出售有盈利的業務獲利,利用資金拯救虧損的業務,待業續反彈。此舉或有希望讓公司避免清盆。
註銷公司定申請清盤?兩條路線嘅實際分別
結束一間香港有限公司,主要有兩條路:註銷公司(撤銷註冊)同清盤。兩者結果都係公司最終喺登記冊上消失,但適用情況、時間同費用差好遠。揀錯咗,唔單止浪費時間,仲可能令問題拖到日後先爆。下表逐項對照,方便你初步判斷自己間公司行邊條路。
比較項目 | 註銷公司(撤銷註冊) | 清盤 |
|---|---|---|
適用情況 | 從無經營或已停業,而且無未清償債項 | 有債項、有爭議或資不抵債 |
啟動方 | 公司股東一致同意 | 股東、公司本身或債權人 |
是否需要清盤人 | 唔需要 | 需要 |
一般所需時間 | 約 6 至 9 個月 | 約 9 個月至 3 年 |
費用水平 | 較低 | 視資產同爭議複雜程度而定 |
債項處理 | 唔會處理,債項依然存在 | 按法定次序統一處理 |
日後風險 | 有債權人可申請恢復公司註冊再追討 | 經正式程序處理,紀錄較完整 |
稅務要求 | 須先取得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 | 由清盤人處理最後帳目 |
表中最關鍵嘅一行係「債項處理」。註銷公司唔會令欠款消失 — 呢個係最多人誤解嘅地方。有啲老闆見註銷公司平又快,就算明知仲欠供應商錢都照申請,結果幾年後債權人申請恢復公司註冊,問題原封不動咁返嚟,中間仲多咗利息同法律費用。所以註銷公司只適合真正「乾淨」嘅公司。
咩情況先適合註銷公司
情況 | 是否適合註銷公司 | 原因 |
|---|---|---|
註冊後從未營運,無銀行戶口 | 適合 | 無交易紀錄,最簡單直接 |
已停業,所有欠款已清 | 適合 | 符合無未清償債項嘅要求 |
仍有供應商欠款 | 唔適合 | 註銷公司唔會處理債項 |
董事簽過個人擔保 | 要先評估 | 公司消失唔代表擔保消失 |
有進行中訴訟 | 唔適合 | 程序未完結 |
有未清繳稅款 | 要先處理 | 稅務局唔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
仍有資產未處置 | 要先安排 | 註銷後資產歸屬會變複雜 |
股東之間有爭議 | 唔適合 | 註銷公司需要一致同意 |
註銷公司所需文件同一般時間表
申請註銷公司嘅文件要求,比清盤簡單好多,但每一步都有先後次序,跳步做通常會被打回頭。下表按實際辦理次序整理。
次序 | 註銷公司步驟 | 所需文件 | 一般所需時間 |
|---|---|---|---|
1 | 整理帳目及確認無未清償債項 | 最近期財務報表、債權人確認 | 2 至 4 星期 |
2 | 處理未完結稅務事宜 | 報稅表、評稅通知書、完稅紀錄 | 1 至 3 個月 |
3 | 申請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 | 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 | 約 1 至 2 個月 |
4 | 股東通過同意註銷公司 | 會議紀錄及書面同意 | 1 至 2 星期 |
5 |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撤銷註冊申請 | 指定表格連同不反對通知書 | 即日 |
6 | 刊登憲報公告及等候異議期 | 無需額外文件 | 約 3 個月 |
7 | 正式除名 | 收取除名通知 | 即日 |
由此可見,註銷公司雖然手續較簡單,但第二同第三步嘅稅務環節先係真正瓶頸。如果公司過往有幾年未報稅,補做嘅時間隨時長過整個註銷公司程序其餘部分嘅總和。所以想快,最有效嘅做法係停業之後即刻處理稅務,唔好等到想註銷公司先發現積壓咗幾年。
最後提醒:註銷公司同清盤唔係非此即彼,實務上有啲個案會先處理部分債項,之後再申請註銷公司。應該行邊條路,最好按實際財務狀況同債權人態度評估,唔好單憑費用高低決定。
關於註銷公司嘅三個常見誤解
誤解 | 實情 |
|---|---|
註銷公司之後,欠款就一筆勾銷 | 註銷公司唔會處理債項,債權人日後仍可申請恢復公司註冊追討 |
只要停止營運,公司就會自動註銷 | 唔會。未辦手續前商業登記及申報責任持續累積 |
註銷公司好快,一兩個月搞掂 | 單係憲報公告等候期已約三個月,連稅務環節通常六至九個月 |
第三個誤解最影響計劃。好多客戶以為註銷公司可以趕喺年結前完成,結果因為稅務未清而卡住。如果你有時間限制,最好一開始就將註銷公司嘅整體時間表計入考慮,唔好按最樂觀情況安排。
另外要留意,註銷公司需要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如果有股東聯絡唔到或者唔配合,註銷公司呢條路實際上行唔通,就要考慮其他方式。呢一點最好喺開始前確認,唔好等到準備遞交文件先發現。
成功案例
本公司的服務涵蓋公司清盤/註銷的所有程序(Deregistration, Striking Off and Winding Up),積累豐富的專案經驗,透過專業服務,協助企業順利結業。
本公司將跟進所有程序,由草擬撤銷註冊文件及會議記錄,直至公司撤銷註冊為止,全程跟進,確保服務優質可靠。
公司結業註銷費用
香港有限公司結業及清盤,需要註銷香港有限公司($3,000起)。而註銷香港有限公司,視行業及已營業情況而定,稅務局及公司註冊處有不同的註銷要求。
公司清盤全方位計劃
我們的費用不包括政府費用、審計、商業登記費及週年申報表費。作為清盤人,臨時清盤人及接管人處理清盤及接管個案(主要為自願性清盤),為客戶提供有關清盤及接管事項之意見。
清盤收費結構:一筆清盤費用實際包含咩
比較清盤收費嘅時候,最容易出錯嘅係將唔同性質嘅開支混為一談。實務上一宗個案嘅清盤費用可以拆成三大類:政府及法定支出、專業服務費,以及按情況產生嘅額外項目。第一類每間公司都一樣,無得慳;真正令清盤收費出現差距嘅,係第二同第三類。
清盤費用類別 | 一般包含 | 比較清盤收費時要問清楚 |
|---|---|---|
政府及法定支出 | 法院按金、憲報及報章刊登、備案費用 | 報價有無包含呢部分 |
專業服務費 | 文件編製、程序統籌、進度跟進、對外溝通 | 涵蓋幾多個階段 |
清盤人酬金 | 按法定基準計算嘅酬金 | 計算基準點樣釐定 |
審計及帳目 | 補做帳目、最後一期審計 | 公司帳目落後幾多年 |
債權人事務 | 債權證明核對、債權人會議安排 | 超出指定次數會唔會另收清盤費用 |
資產處理 | 盤點、估值協調、出售安排 | 估值同拍賣費由邊方承擔 |
爭議處理 | 有爭議債項、關聯交易審視 | 係咪列作額外清盤收費 |
跨境事項 | 海外資產或海外債權人相關工作 | 有無書面上限 |
睇完呢張表,你會發現「幾錢做一單」呢個問題其實好難有單一答案。同一句「全包」,唔同公司包嘅範圍可以差成倍。實用嘅做法係要求對方按上表逐格填清楚,咁你比較嘅就係同一件事,而唔係兩個唔同定義嘅清盤費用。
影響清盤費用高低嘅五個因素
因素 | 對清盤費用嘅影響 | 可以點準備 |
|---|---|---|
帳目完整程度 | 影響最大,補做帳目往往佔清盤收費一大部分 | 停業後即刻整理近三年帳目 |
債權人數目 | 人數越多,通訊同會議成本越高 | 及早整理準確嘅債權人名單 |
資產種類 | 物業、跨境資產會明顯推高清盤費用 | 預先備齊業權及按揭文件 |
有無爭議 | 有爭議債項或關聯交易會拉長程序 | 如實交代歷史交易背景 |
時間壓力 | 被動應付法院時限成本較高 | 主動處理比被推動便宜 |
五個因素之中,帳目完整程度係唯一你可以完全掌控嘅。實務經驗係:帳目齊備嘅個案,整體清盤費用往往顯著低過帳目斷咗幾年嘅個案,因為省返大量重整紀錄嘅工時。所以如果你已經預見公司要結束,最抵做嘅準備工作唔係格價,而係執靚盤數。
付款安排同報價應該點睇
合理嘅清盤收費多數按階段收取,完成一個階段先收下一期。如果對方要求一次過全數預繳,你應該問清楚中途終止點計、已完成部分點結算。呢個安排本身無所謂啱定唔啱,但你有權事先知道。同樣道理,如果連書面工作範圍都無,就算報出嚟嘅清盤費用低都要三思。
另外要留意「唔包清單」。一份寫得清楚嘅報價,除咗列明清盤收費包含咩,亦會列明唔包含咩。呢張唔包清單通常比價錢本身更能反映對方嘅坦白程度。以上費用結構屬一般說明,實際清盤費用須按個案評估,唔應直接套用。
清盤收費常見疑問
問題 | 一般情況 |
|---|---|
清盤收費會唔會中途加價? | 如工作範圍改變(例如出現爭議債項)就可能產生額外清盤費用,應事先要求書面說明 |
政府部分嘅清盤費用有無得慳? | 無。法定收費每間公司一樣 |
公司無錢,仲可唔可以啟動? | 須視乎個案,部分情況可由呈請方先行墊支,實際清盤收費安排要另行評估 |
清盤費用可唔可以由公司資產支付? | 部分項目可按法定次序由資產支付,須由清盤人按規定處理 |
總結而言,清盤收費本身唔難理解,難嘅係比較。將報價逐項對照上面嘅清盤費用類別表,你就能夠判斷邊個報價真係包得多,亦唔會被一個表面較低嘅清盤費用數字誤導。
如果想快速掌握重點:清盤收費係你付出嘅價格,清盤費用係整宗個案嘅實際成本。前者可以格價,後者好大部分由公司自身狀況決定。所以與其花時間格清盤收費,不如先執靚帳目 — 咁樣兩邊都會平。
公司清盤流程
只有「有限公司」才能被清盤。概括而言,有限公司會透過「清盤」之法律程序將所有資產變賣套現以償付債務,並最終將公司結束。有限公司乃根據 《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註冊成立之公司,亦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即可起訴他人或被起訴)。
清盤呈請
公司任何一位債權人或公司本身,均可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將公司清盤。清盤案的法律程序通常由呈請人聘請律師進行。
符合法律援助條例及規則內所訂受助資格的呈請人,可獲法律援助署提供該方面的援助。呈請人在遞交呈請書時,須向破産管理署署長繳納按金港幣12,150元。
臨時清盤人
遞交呈請書後,若公司的資産陷于險境,呈請人可透過其代表律師向法院申請,委任破産管理署署長或兩名合適人士爲有關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而呈請人則須再繳按金3,500元。如破産管理署署長以書面要求呈請人繳交額外按金,呈請人亦須如數繳付。破産管理署收到上述按金後,會發出正式收據。
清盤令
呈請人向法院提出呈請後,法院會訂定聆訊日期,而呈請人則須將清盤呈請書之鈴印副本送達有關公司及破産管理署署長。有關公司的全部董事,均會獲得通知出席聆訊,而該公司的任何債權人亦可出席。
若法院認爲將該公司清盤是公平的處理方法,便會頒布清盤令。清盤令頒布後,曾任臨時清盤人的人士或破産管理署署長便成爲該公司的臨時清盤人,須接管該公司。
債權證明
該公司的債權人均須填妥債權證明表,然後將該表及一切可支持其申索申請的證明文件遞交臨時清盤人。
債權人在遞交債權證明表時,須繳交小額備案費,但追討工資的則不用繳交任何費用。臨時清盤人或受委任的清盤人須審查該等表格,幷在宣布發還債款時,發出裁定通知書,將審查結果通知各債權人。
如果有某宗申索不獲接納,有關方面會說明原因。倘債權人不滿意有關解釋,可向法院上訴, 但必須在裁定通知書所指定的期限內提出。
訊問及資産負債狀况
法院頒下清盤令後,如臨時清盤人是由破産管理署署長擔任的話,破産管理署的人員便會向有關公司的董事進行初步訊問,而各董事必須回答訊問時所提出的一切問題。
有關公司的董事或負責人幷須在指定期限內將一份準確的資産負債狀况說明書(即截至臨時清盤人委任日期止,該公司的資産負債表)遞交破産管理署署長查閱。破産管理署收到該說明書後,已登記債權的債權人可向該署申請副本一份,惟須繳交規定的費用。
無力償債公司的董事或人員如未能遞交或延遲遞交資産負債狀况說明書,該等董事或人員將會被檢控。
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
臨時清盤人會在法院頒下清盤令後的三個月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和分擔人會議。
如臨時清盤人是由破産管理署署長擔任的話,該等會議的主席便由破産管理署的人員擔任。有關公司的全體董事,在該兩個會議舉行時,通常均須出席。該等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决定委任誰人爲該公司的清盤人,以及是否需要成立審查委員會。
審查委員會的作用在協助處理該公司的資産及其它事宜。債權人及分擔人亦可藉該等會議互通消息,及向臨時清盤人提供有關資料。在强制清盤案中,債權人及分擔人多在會議上議决委任破産管理署署長爲清盤人及不成立審查委員會。
清盤流程時間表:每個階段實際要等幾耐
上面六步講咗法定嘅清盤程序內容,但好多人最想知嘅係「究竟要等幾耐」。下表按實際個案經驗,為整個清盤流程每個階段標示一般所需時間同最常見嘅拖延原因。時間僅屬參考,會因文件齊備程度、債權人反應及法院排期而不同。
清盤流程階段 | 主要工作 | 一般所需時間 | 常見拖延原因 |
|---|---|---|---|
前期評估 | 整理帳目、債權人名單、資產清單 | 1 至 3 星期 | 帳目多年未更新 |
決議或呈請 | 辦理決議文件,或準備呈請文件 | 2 至 4 星期 | 股東身處外地簽署需時 |
委任清盤人 | 接手公司帳簿、印章及銀行資料 | 2 至 4 星期 | 銀行戶口凍結,資料調閱慢 |
通知及刊登 | 通知債權人、辦理刊憲及刊報 | 2 至 4 星期 | 債權人地址過時要重新送達 |
債權證明 | 接收及核實債權證明,整理爭議項目 | 1 至 3 個月 | 關聯公司債項欠文件支持 |
資產處理 | 盤點及變現資產,處理應收帳及租約 | 1 至 6 個月 | 物業或設備難以短期出售 |
分派及帳目 | 按法定次序分派,編製最終帳目 | 1 至 3 個月 | 僱員及稅務項目未結清 |
結案註銷 | 呈交最終報告,跟進註銷及存檔 | 2 至 3 個月 | 前期文件遺漏要補交 |
由上表可以見到,整個清盤流程真正嘅時間成本,集中喺債權證明同資產處理兩個階段。呢兩步嘅長短,好大程度取決於公司過往紀錄有幾整齊。紀錄齊備嘅個案,清盤流程往往可以喺一年左右走完;相反,帳目斷咗幾年又有大量現金交易嘅公司,單係重整紀錄就可能用幾個月。
清盤流程各方角色分工
清盤流程階段 | 顧問團隊 | 清盤人 | 董事/股東 |
|---|---|---|---|
前期評估 | 整理財務資料及初步分析 | 未介入 | 提供文件及背景 |
啟動程序 | 協助辦理文件及行政安排 | 接受委任 | 簽署所需文件 |
接管 | 協助交接帳簿及資料 | 正式接管公司事務 | 交出印章及紀錄 |
債權處理 | 整理債權資料及對帳 | 審核債權證明 | 解釋歷史交易 |
資產變現 | 協調估值及出售安排 | 決定變現方式 | 提供資產文件 |
訊問 | 協助準備資料 | 進行查詢 | 如實回答 |
結案 | 協助存檔 | 呈交最終報告 | 保存結案文件 |
要留意清盤流程一旦啟動,管理公司事務嘅權力就會轉移,董事唔應該再自行處置資產或者清還個別債項。呢個係整個清盤程序入面最容易出事嘅位:有啲董事出於好意,想先還埋某位供應商,結果反而令自己陷入更複雜嘅局面。任何動作之前,先問清楚。
清盤程序期間董事需要留意嘅事
- 清盤程序啟動後,公司帳簿、印章同電子紀錄必須完整保留,唔可以刪除或修改;
- 清盤人有權查詢公司過往交易,董事應如實提供資料,唔記得就直接講唔記得,好過憑印象作答;
- 如董事曾為公司債務簽署個人擔保,該擔保唔會因為清盤程序完成而自動消失;
- 如有其他關聯公司或仍在運作嘅業務,應一併告知,避免日後被視為資料不完整;
- 清盤程序中涉及嘅法定期限一般唔可以自行延長,收到任何通知都應該即刻記低日期;
- 顧問可以協助整理資料,但作出聲明同簽署文件嘅責任仍然在董事身上。
以上屬一般實務注意事項,並非法律意見。個別個案嘅責任範圍差異可以好大,如果你已經收到法定要求書或者法院文件,應盡快按實際文件諮詢專業人士,唔好單靠一般資料自行判斷。
最後補充一句:清盤流程同清盤程序呢兩個講法,日常溝通經常混用。實務上,清盤流程多數指由評估到結案嘅整體時間線同工作次序,而清盤程序則側重法例訂明嘅法定步驟同要求。無論用邊個講法,重點都一樣 — 每一步都有先後次序同時限,跳步或者遲交文件,最終都會反映喺時間同清盤費用上面。
實務上建議你要求服務方提供一份書面清盤流程時間表,列明每個清盤程序階段嘅預計日期、負責方同對應清盤收費。有咗呢份文件,你就唔使每次都靠追問先知進度,亦方便日後核對進度有無按清盤流程推進。
總括而言,理解清盤程序嘅目的唔係要記熟每條法定要求,而係知道邊幾個位有時限、邊幾個位會影響清盤收費。掌握呢兩點,你就有能力判斷進度是否合理,亦唔會因為唔熟清盤程序而被動接受任何安排。有疑問嘅時候,最穩陣係要求對方書面解釋,而唔係口頭確認。

清盤、重組、停業有咩分別?
在香港做生意,創業開張往往風光無限,但當市場環境逆轉、經濟週期更替,又或者公司發展步入瓶頸時,如何「體面且合規地退場或轉型」,才是真正考驗老闆智慧的終極課題。每天在搜尋引擎上,都有無數正面臨財政壓力、公司內耗或打算光榮退休的創業者,在反覆輸入這些關鍵詞:「公司年年虧損,到底應該直接清盤,還是暫時停業?」、「債主天天臨門,聽說可以做公司重組,具體要怎麼做?」、「這三個詞在程序和後果上有咩分別?弄錯了會不會被罰款甚至檢控?」

破產後是否仍可租樓、續約或搬屋?
當一個人在香港走入破產程序,那種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往往不只是財務上的,更多是來自於對「瓦遮頭」的生存焦慮。許多人在簽署令狀的那一刻,腦海中會浮現無數個問號:我會被趕出家門嗎?業主知道後會終止租約嗎?如果現在租約期滿,我還能在市場上租到新的單位嗎?

公司財務出問題,點樣避免情況惡化?
很多公司真正出問題,並不是突然一夜之間倒下,而是財務開始出現壓力後,一直沒有及早處理。最初可能只是現金流吃緊、客戶回款變慢、供應商開始催款、租金開始拖延,但當問題慢慢累積,公司壓力便會越來越大。

公司欠債太多,老闆可以點樣自保?
當公司欠債開始累積,很多老闆最初未必會立即感到危機。可能只是某幾筆供應商款項延遲、客戶未付款、現金流一時周轉不來。

公司開始拖欠員工薪金,是否代表應該結束?
公司開始拖欠員工薪金,往往不是單純一個月資金不足,而是經營壓力已經開始影響最基本的營運責任。對很多老闆來說,欠供應商貨款、欠租,可能仍然覺得有時間處理;但當公司開始無法準時出糧,心理壓力通常會明顯增加。

公司無力還債但未被清盤,應否主動處理?
公司開始無力還債,但暫時未被追討到最後一步,是很多老闆最容易陷入猶豫的階段。表面上,公司仍然存在、仍然營運、仍然有客戶,甚至未有人正式提出清盤安排,因此不少人會認為:「既然仲未去到最壞情況,不如再等下。」
常見問題
一般而言,喺香港註冊嘅有限公司,以及部分喺香港有業務或資產嘅海外註冊公司,都可能成為清盤對象。常見情況包括無力償還到期債項、股東通過決議結束業務,或者法院認為清盤合理而公平。無限公司同獨資業務唔適用清盤程序,需要用其他方式結束。如果公司從無經營又無欠款,未必需要行清盤,可以考慮註銷公司呢條較簡單嘅路線。
清盤呈請書一般須載明呈請人身分及資格、被呈請公司嘅註冊資料、欠款金額同來源、已採取嘅追討步驟,以及請求法院頒下嘅命令,並須配合支持誓章一併提交。呢部分屬法院文件,實務上由律師草擬。若果你係收到呈請書嘅一方,最重要係記低送達日期同聆訊日期,因為清盤程序嘅回應時間好緊,遲一步空間就細好多。
股東喺符合特定條件下,係有可能申請清盤嘅,但須向法院提出被認為合理而公平嘅理據,並符合持股期限等要求。實務上呢類呈請嘅門檻唔低,法院會考慮有無其他更相稱嘅補救方法。所以喺決定申請清盤之前,通常會先評估其他途徑,例如股權轉讓或協商安排。以上屬一般資料,並非法律意見,實際應按文件評估。
除債權人之外,公司本身(經股東決議)、股東或分擔人,以及在特定情況下嘅其他有關方面,都可能有權申請清盤。唔同身分嘅申請清盤條件同須提交嘅文件都唔一樣,前文嘅「邊個可以申請清盤」表已逐項列出。如果你唔肯定自己屬邊一類,可以先整理手上文件再作評估,唔好貿然遞交。
公司清盤係指按法定清盤程序結束一間公司:委任清盤人接管公司事務、變現資產、核實債權,按法定次序處理分派,最後將公司註銷。呢個清盤流程有明確先後次序,唔係單純「唔做」就完成。同註銷公司最大分別,在於清盤會統一處理債項,而註銷公司唔會。
坊間常引用嘅法定要求書門檻係港幣一萬元,但呢個只係其中一項條件,而且金額同細節可能因法例修訂而改變,實際應以現行條文為準。更關鍵嘅係,債權人通常仲要證明公司無力償債,例如已發出法定要求書而公司喺期限內無回應。所以「欠幾多」唔係唯一考慮,「有無回應」影響往往更大。
資產簡單、無爭議、帳目齊備嘅個案,整個清盤流程一般可喺九至十八個月完成;涉及物業、跨境資產、大量債權人或股東爭議嘅個案,超過兩年並唔罕見。影響時間最大嘅三個因素係帳目完整程度、有無爭議債項,以及資產變現難度。想縮短清盤程序,最有效嘅準備就係預先執好近三年帳目。
完成清盤程序並辦妥註銷之後,公司喺登記冊上會被剔除,法律上唔再存在。但註銷之前公司仍然存在,商業登記同申報責任唔會自動停止。另外喺特定情況下,有關方面可申請恢復公司註冊,例如發現未處理嘅資產或未完結嘅申索,所以結案文件應該妥善保存。
公司債項一般唔會自動轉移到董事身上,但唔係絕對。如董事簽過個人擔保,該責任獨立存在;如清盤人喺審查中發現不當交易、優先償還或無償轉讓,亦可能引申額外責任。以上屬一般資料,唔構成法律意見。實務上董事最應該做嘅,係喺清盤流程期間保留完整紀錄同如實提供資料。
三個常見個案情境
情境一:從未營運嘅公司,想最快最平結束
情境二:零售店結業,欠供應商及租金
情境三:停業多年,稅務積壓
一間公司三年前已停止營運,無資產無僱員,但一直無辦手續,商業登記費同罰款不斷累積。如確認無未清償債項,可以考慮註銷公司;但因為過往有交易而帳目缺失,就要先補做紀錄同處理稅務。好多客戶以為唔理會自動消失,結果幾年後累積咗一筆罰款先嚟處理。呢種情況下,及早辦理註銷公司嘅費用,往往低過拖延所產生嘅成本。
以上情境只作說明,並非承諾任何結果。每宗個案嘅事實同文件都唔同,究竟應該註銷公司、申請清盤,定係先處理部分債項再決定,最好按實際財務狀況評估。如你已收到法定要求書或法院文件,建議唔好單靠網上資料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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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公司是否適合你?
清盤王做清盤同會計十五年,處理過幾千宗個案。事實上,好多老闆其實根本分唔清「註銷公司」同「申請清盤」有何分別,只係覺得——「我間公司做唔落,唔想再理,點樣可以處理好冇手尾?」呢個心態我完全明白。做生意有起有落,最重要係選擇啱既方案,不要搞錯方向,白白浪費幾萬蚊清盤費用。
清盤王呢一份主頁下方嘅內容,我用返老闆嘅第一身角度,將呢十幾年做註銷公司同申請清盤嘅經驗、清盤流程嘅細節、清盤收費嘅實際範圍,一次過同大家講清楚。
註銷公司 vs 申請清盤:一個決策圖
好多老闆一開始就話「我想清盤」,其實佢真正需要嘅可能只係註銷公司——一個簡單好多、費用平好多嘅程序。所以清盤王每次做諮詢,第一件事係幫客戶判斷:你間公司到底適合走註銷公司,定係一定要行完整套申請清盤程序?
適合註銷公司嘅情況:
- 公司從未營運,或者已經停止營運超過 3 個月
- 冇任何未償還債務(包括稅款、員工人工、供應商欠款)
- 所有股東一致同意註銷公司
- 稅務局願意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 冇待辦的 嘅法律程序
如果以上五項全部符合,恭喜你——直接走註銷公司程序就可以,清盤費用低至 HK$3,000-5,000,清盤流程約 5-7 個月完成。
適合申請清盤嘅情況:
- 公司有未償還債務,特別係大額欠款
- 有債權人正在追討
- 股東之間有爭議,無法透過股東決議處理
- 有待辦的 訴訟
- 公司規模較大、資產複雜,需要正式清算程序
呢啲情況都不可以走簡易嘅註銷公司路線,必須用完整嘅申請清盤程序。申請清盤嘅清盤費用同清盤收費自然高好多,清盤流程亦會長好多。

清盤王嘅建議:
不可以強硬選擇註銷公司方案。 如果你間公司有債務,即使是細數,稅務局都不會發「不反對通知書」,硬要提交註銷公司申請只會被拒,浪費時間同清盤費用。呢種情況直接申請清盤,其實會更快。
註銷公司嘅完整清盤流程
註銷公司(正式叫「撤銷註冊」,英文 Deregistration)係《公司條例》第 750 條下嘅簡易程序,主要俾沒有債務嘅公司使用。處理註銷公司個案嘅清盤流程如下:
1:資格審核(免費)
會 判斷你間公司是否符合註銷公司嘅五個法定條件。呢個階段不會收清盤收費,就算最後判斷你唔適合走註銷公司,我哋都會提供建議應該點做。
這時候最重要係——誠實。有啲老闆隱瞞公司仲有欠稅或者仲有未註銷嘅銀行戶口,以為只要提交註銷公司申請就可以。一經查證,反而會令申請被拒。浪費筆清盤費用。
2: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呢一階段係註銷公司清盤流程入面最耗時嘅部分,通常需要 3 個月。我哋會幫客戶:
- 準備最後一份稅務申報
- 處理商業登記證嘅結束
- 遞交「NR1 表格」到稅務局
- 跟進稅務局嘅查詢
費用大約 HK$1,000-2,000,包晒申請費同跟進工作。
3:向公司註冊處遞交註銷公司申請
拿到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之後,清盤王會準備:
- 表格 NDR1(撤銷註冊申請書)
- 董事聲明
- 所有股東同意書
收費約 HK$1,500,包政府費同律師見證。
4:刊憲同等待反對期
公司註冊處會喺《憲報》刊登註銷公司通知,等 3 個月冇人反對,就正式將公司從登記冊剔除。呢一步無需要收清盤費用,只需要等待。
5:正式註銷公司
刊憲完 3 個月無人反對,公司就會正式註銷。清盤王會將確認信同新嘅公司狀態證明發返給客戶。
總清盤費用範圍: HK$3,000 – HK$5,000
總清盤流程時間: 5-7 個月
申請清盤嘅完整清盤程序
同註銷公司相比,申請清盤嘅清盤程序複雜好多。清盤王將整個申請清盤嘅清盤流程拆分成幾個關鍵階段:
1:清盤前規劃
呢個階段不會收清盤費用。清盤王會先做深入分析:
- 公司資產負債表
- 判斷申請清盤方案(股東自願、債權人自願、法庭強制)
- 評估董事是否有個人風險
- 決定是否需要搵清盤律師介入
呢個階段做得好,可以令之後嘅清盤流程順利好多,亦可以幫老闆節省唔少後續清盤費用。
2:正式啟動申請清盤程序
根據揀定嘅申請清盤方式,準備相關文件。呢個階段開始收清盤費用:
股東自願申請清盤:
- 董事償債能力聲明書
- 股東特別決議
- 委任清盤人
- 清盤收費 HK$25,000 起
債權人自願申請清盤:
- 股東決議通過清盤
- 召開債權人會議
- 委任正式清盤人
- 清盤收費 HK$40,000 起
法庭強制申請清盤:
- 準備清盤呈請書
- 入稟高等法院
- 出庭聆訊
- 清盤收費 HK$80,000 起
3:清盤人接管
清盤人一上任,董事嘅權力會即時被停止。呢個係申請清盤程序最關鍵嘅一步。我哋會事先幫董事準備好:
- 所有公司賬簿
- 資產清單
- 員工資料
- 稅務記錄
清盤人可以順利接手,不會拖慢後續清盤流程。
4:通知債權人
清盤人會:
- 發信通知所有已知債權人
- 喺《憲報》刊登公告
- 喺兩份本地報章(中英各一)刊登
- 設定申索期限
呢個階段通常 3-6 個月。呢部分嘅清盤費用已經包喺基本清盤收費中。
5:資產變賣
清盤人變賣公司所有資產:
- 存貨變賣
- 物業拍賣(如有)
- 應收賬款催收
- 銀行存款結算
呢個階段可能會有額外清盤費用,例如物業估價師費、拍賣行佣金,清盤王會事先同客戶講清楚可能涉及嘅所有清盤費用。
6:分配款項
根據法定優先次序分配變賣所得。呢一步嘅清盤程序都需嚴謹,如有錯漏,可能會被債權人挑戰。
7:最終註銷公司
分配完成後,清盤人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最終報告,公司正式從登記冊剔除。同註銷公司嘅結果一樣——公司法律上不再存在。

清盤收費同清盤費用完整對照表
老闆最想知嘅係:搵清盤王幫手,實際需要幾錢?我用實實在在嘅數字講清楚:
註銷公司類清盤收費:
服務類型 | 清盤費用範圍 | 清盤流程時間 |
|---|---|---|
簡易註銷公司(殼公司) | HK$3,000 – $5,000 | 5-7 個月 |
註銷公司(有簡單稅務事項) | HK$5,000 – $8,000 | 6-9 個月 |
註銷公司(涉及多年未報稅) | HK$8,000 – $15,000 | 9-12 個月 |
申請清盤類清盤費用:
申請清盤方式 | 清盤收費範圍 | 清盤流程時間 |
|---|---|---|
股東自願申請清盤 | HK$25,000 – $40,000 | 6-9 個月 |
債權人自願申請清盤 | HK$40,000 – $80,000 | 9-18 個月 |
法庭強制申請清盤 | HK$80,000 – $150,000 | 12-24 個月 |
額外可能涉及嘅清盤費用:
- 政府費用:註銷公司 HK$420;申請清盤 HK$8,000-15,000
- 商業登記費補繳(如有)
- 稅款補繳(如有)
- 審計費(如有需要)
- 估價師費(有物業時)
- 拍賣佣金(有資產拍賣時)
我哋一貫做法係先做免費評估,然後俾一個包晒所有清盤收費嘅完整報價,唔會做額外加收清盤費用。呢個係我哋 15 年嚟嘅口碑。
董事嘅責任:申請清盤同註銷公司都要注意的事項
無論你走註銷公司定係申請清盤,董事都有法定責任要履行:
責任一:如實申報。 註銷公司時嘅董事聲明、申請清盤時嘅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都必須真實準確。任何虛假申報都可能會被刑事檢控。
責任二:保留賬簿。 公司賬簿至少要保留 7 年,就算註銷公司或者完成申請清盤程序之後,都要繼續保存。
責任三:不可以隱瞞資產。 申請清盤前將公司資產轉移到個人名下、家人名下,被清盤人查出,董事會被追究。
責任四:不可以優先償還。 申請清盤前刻意清還某啲債權人(例如自己人),會被推翻交易,甚至可能構成不當交易嘅刑事罪。
責任五:配合清盤人。 申請清盤啟動後,董事必須配合清盤人嘅一切要求,交出所有資料。
呢啲責任雖然嚴謹,但只要老闆做事有條理。清盤王喺處理申請清盤同註銷公司個案嘅時候,會逐點教董事如何應對,讓整個清盤流程順順利利。
幾時應該搵清盤王?
清盤王建議以下情況一出現,就要即刻預約諮詢:
信號一:連續三個月不夠現金出糧。 呢個代表公司已經進入資不抵債狀態,係申請清盤嘅典型觸發點。呢個時候已經不能走註銷公司呢條簡易路,因為你有欠員工薪酬。
信號二:收到債權人律師信。 一旦有律師信,代表對方準備入稟。呢個時候要搵我哋評估是應該即時申請清盤保護,定係搵債務重組方案。
信號三:銀行戶口被凍結。 銀行凍結戶口通常係因為法庭令,代表已經有訴訟開始。呢個時候申請清盤嘅程序可能已經無法避免。
信號四:稅局發追討信。 欠稅係註銷公司嘅絕對阻礙,欠稅嘅公司會申請不了「不反對通知書」,只能走完整申請清盤程序。所以稅局一發信,就要即時處理,唔不能再拖延。
信號五:股東鬧翻,公司癱瘓。 就算公司仲有價值,但股東不合作,不能持續經營,最好透過申請清盤有序結束。清盤流程可以將公司剩餘價值公平分配。
信號六:主要客戶或供應商消失。 呢個係業務永久性受損嘅信號。與其硬撐,不如做評估,睇下走註銷公司還是申請清盤最合適。
清盤王嘅清盤服務:
以下係清盤王堅持咗 15 年的服務:
免費初步諮詢: 註銷公司定申請清盤,一開始嘅評估不收清盤費用。
明碼實價: 清盤收費同清盤費用透明,不會事後加價。
會計加清盤律師一手包辦。 清盤王處理會計同財務部分,法律部分由合作嘅清盤律師樓處理。客戶只需要對接一個窗口。
15 年經驗,4,800 多宗個案。 不同申請清盤情況、註銷公司特殊案例,我哋都有經驗。
常見問題
註銷公司係簡易程序,用於冇債務嘅公司,清盤費用 HK$3,000 起、清盤流程 5-7 個月。申請清盤係正式法律程序,用喺有債務或者有爭議嘅公司,清盤收費 HK$25,000 起、清盤程序 6 個月至兩年。兩者嘅清盤流程、清盤程序、清盤收費、清盤費用都完全不同。
註銷公司嘅五個法定條件:公司從未營運或者停業超過 3 個月、冇任何未償還債務、所有股東同意、拿到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冇 待辦的法律程序。缺一不可。如果有任何一項不符合,就不可以選擇註銷公司的方案,要正式申請清盤程序,清盤費用同清盤收費會較高。
不可以。註銷公司要求公司完全冇債務。就算你欠供應商幾百蚊貨款,都要先還清才可以申請註銷公司。如果債務金額大或者根本無能力清還,就要用申請清盤嘅清盤程序處理,清盤費用會高好多。呢個時候整個清盤流程亦會由簡單註銷公司變成正式申請清盤。
一般 5-7 個月。第一步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需時約 3 個月,第二步向公司註冊處遞交註銷公司文件之後刊憲等 3 個月。相對申請清盤嘅清盤流程,註銷公司算係快,清盤收費亦相對平。
註銷公司完成後,公司會從公司註冊處嘅現行登記冊剔除,法律上不再存在。但歷史紀錄仲會保留一段時間方便查詢。同申請清盤後嘅結果一樣,兩種清盤程序完結後,公司都會消失。做註銷公司或者申請清盤前,最好想清楚呢個結果是否你想要的。
董事要配合清盤人,交出所有公司資料、賬簿、資產。清盤程序中如果發現董事有不當行為(清盤前優先還畀親戚、隱藏資產、不當交易),會被追究個人責任。這都是整個清盤流程入面都相當重要,所以搵我哋安排合作嘅清盤律師全程跟進申請清盤好重要。
清盤收費主要視乎清盤程序嘅類型、公司規模、資產複雜度、有冇債權人爭議。簡易註銷公司清盤收費最平(HK$3,000 起),強制申請清盤最貴(HK$80,000 起)。另外,清盤費用亦會因有未處理稅務、未完成訴訟等因素影響。清盤王一貫做法是一次過報晒清盤費用同清盤收費,不會事後加收費用。
唔可以。稅局係其中一個「債權人」,欠稅嘅公司不能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就無法申請註銷公司。呢個時候須先還清稅款,或用正式申請清盤嘅清盤程序處理,成個清盤流程都要重新規劃,清盤費用亦會高很多。
會。一旦提交申請清盤呈請或者清盤令頒佈,銀行通常會即時凍結公司戶口。呢個係申請清盤程序嘅法律效果。所以喺開始清盤流程之前,最好諮詢清楚如何處理現金流,避免員工未能出糧、供應商追討貨款。選擇註銷公司就沒有呢個憂慮。
理論上可以,但實務上不建議。註銷公司要準備稅務清算、法定文件、應對稅局查詢,任何一步錯都會被拒。搵清盤王幫你做註銷公司,清盤收費 HK$3,000 起,比起自己搞錯再重新申請划算得多。同樣道理適用於申請清盤——清盤程序嘅每一步都有時限,清盤流程一錯就需要重做,清盤費用反而更高。
可以。清盤程序本身並不會禁止你做董事。除非法庭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會被禁 5-15 年。正常情況下,申請清盤完成後你可以即刻開新公司。清盤王處理過咁多申請清盤同註銷公司個案,好多老闆清盤完幾個月就開新公司重新出發。
員工係優先債權人,可以喺清盤程序中優先申索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法定上限 HK$18,000。還可以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清盤王做申請清盤時會協助員工處理呢啲申請,令員工至少有基本保障,不會因為老闆突然申請清盤就一無所有。
註銷公司唔會,因為呢個係公司程序,與個人無關。申請清盤原則上都唔會,除非你簽咗個人擔保、有董事貸款未還、或者被追究不當交易責任。所以做清盤程序之前,一定要清楚自己是否有簽個人擔保,先決定用註銷公司定係申請清盤。
唔可以。註銷公司嘅一個法定條件係「冇未了結嘅法律程序」,有待辦訴訟就自動出局。呢類公司要走正式申請清盤程序,訴訟會轉由清盤人接手,整個清盤流程會長好多,清盤費用同清盤收費亦會相應增加。想節省清盤費用,就要處理完訴訟才可以申請註銷公司。
一般唔會。有限公司嘅責任有限,董事嘅個人資產同公司分開,家人更加同公司無關。除非家人為公司債務簽了個人擔保,或者家人同董事有聯名資產。清盤王做申請清盤諮詢時會逐點分析家庭資產結構,令家人唔會受無謂影響。
因為我哋提供嘅一條龍服務——會計、稅務、法律、清盤律師介紹。細行清盤收費可能報得平,但唔包法律部分,客戶需要再搵律師,最終清盤費用可能更貴。清盤王嘅原則係一次講清楚所有清盤費用,不會有隱藏收費。
註銷公司之後基本上冇需跟進,公司已經完全結束。申請清盤之後,可能仲有清盤人向董事查詢資料,清盤王會全程陪同董事應對,直到成個清盤程序正式關閉為止。
清盤王明白老闆嘅現金流緊張,所以我哋接受分期付款。簡易註銷公司通常一筆過付款;複雜嘅申請清盤個案可以分階段付清盤費用——啟動時付一部分,中期付一部分,完成時付尾數。這安排可以減輕老闆嘅即時壓力。
首先,免費初預約步評估。清盤王會因你間公司嘅狀況——資產、負債、股東結構、稅務狀態——然後判斷你應該選擇註銷公司還是申請清盤。之後我哋會提供一個明確清盤收費報價,包晒所有清盤費用。你決定是否委託我哋,整個清盤程序由清盤王主導,你只需要提供資料同簽文件。無論是註銷公司定申請清盤,清盤流程都由我哋一手包辦。